福州新闻网11月1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曾建兵)闽清县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质效和服务群众能力。近年来,该县行政审批时限从平均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县政府本级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出现一起因违法被法院裁判撤销的情形,行政复议合法率%,在行政诉讼作为被告的案件中,实现零败诉。
闽清县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限制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在全市率先将法律顾问制度覆盖至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全县凡财政投资项目招投标合同必经发改、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出具意见后方可挂标实施。
优化企业开办流程,落实企业“设立登记、发票申领、印章刻制、‘五险一金’登记”一站式服务,在全省率先将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小时。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有关验收事项限时联合验收,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深化“多规合一”改革,首创“掌上多规指尖选址”被列入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并向全市推广。
闽清还推行县领导干部定期下乡接访制度,实行带问题下访、现场办公等便民工作方式,围绕“群众需要什么,我能为群众做什么”,及时倾听民意,解决群众身边难题。县领导带头守法崇法,自我省贯彻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以来,县领导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和解方式解决诉讼纷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在年行政诉讼中,闽清县行政诉讼和解率达45%,位居全市第一。
全面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和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一事一评”,年以来,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群众评价满意率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