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背景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深化医改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健康服务过程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强调,健康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标,健康是1,其他是后面的0,没有1,再多的0也没有意义。习总书记强调,“十四五”期间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加医疗资源,优化区域城乡布局,做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为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
当前,福州市坚持“”战略工程思想精髓,紧紧抓住中央赋予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多区叠加”战略机遇,全面加快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全生命周期需求特点。新时期,把保障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更加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我市医改试点情况及获得国家和省里肯定的经验做法
(一)国家级医改试点情况。
1.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年);
2.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建设工程国家试点城市(年);
3.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国家试点县(晋安区、闽清县、永泰县)(年);
4.城市医联体建设国家试点城市(年);
5.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城市(年)。
(二)医改主要成效指标情况。
1.主要健康指标大幅提升。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从年的78.4岁提高到年的79.5岁,婴儿死亡率2.0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95‰,达到年两纲目标。
2.财政投入幅度加大。“十三五”期间,市县财政的医疗卫生投入达个亿,投入年均增速9.9%,比同期一般财政支出增速高3.7个百分点。
3.补短板任务全面完成。全市千人均床位数从年的4.68张提高到年的6.2张,千人均医生数从2.59人提高到3.3人,千人均护士数从2.96人提高到3.9人。预计五年全市新增床位1.2万张。
4.优质医疗能力得到提升。医院与省附一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现了福州医院的突破。建立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0个、市级医学中心10个,6个专科被评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5.“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有效缓解。与年比,年全市医院门诊和住院次均药费分别下降8.9%和23.7%,居民住院自付费比例下降3.5个百分点,基层诊疗量占比提升21.2个百分点,市县医院就诊患者满意率从81.4分提高到91.1分,其中年位居全省第一。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处于领先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成绩连续五年稳居全省前茅,并先后于年和年代表福建省参加国家考核,取得全国第4名和第6名的好成绩。
(三)获得国家和省里肯定的经验做法。
1.福州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经验被写入省委省政府文件《福建省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在全省推广(年);
2.福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与绩效激励政策经验被省卫健委文件转发全省学习推广(年);
3.福州市全方位推进医改“强基层”经验被国家卫健委《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交流》刊发推广(年);
4.福州市基层医改经验做法被国家卫健委基层卫生司评为年全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典型案例(年);
5.福州市全面提升村卫生所服务能力做法被国家卫健委《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交流》刊发推广(年);
6.福州市“集成化医改”新模式经验做法被省委深改办内刊《福建改革财政》和省卫健委内刊《健康福建》刊发全省学习借鉴(年);
7.福州市“集成化医改”工作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召开的年世行贷款中国医改促进项目经验交流会上作专题经验介绍(年6月10日)。
三、我市构建“集成化医改”新模式情况
近期,福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省会中心城市经济社会特点,以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需求为改革发展目标,在全国率先把“集成改革”方法用在医改领域,突出领导体制、改革目标、重点领域、运行机制、创新举措、获得感等“六大集成”,研究出台《福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实施意见》,在医药卫生“全领域”12个体系,实施48项改革任务项具体项目,成体系实施一揽子的“集成化医改”政策措施。
(一)坚持“大卫生、大健康”,促改革目标集成。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努力构建卫生资源配置合理、健康服务层次分明、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坚实、医疗机构优质高效、医疗保障水平较高的医药卫生体系新发展格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需求。到年,福州市卫生资源、医疗保障和居民健康水平等指标达到或保持在全省领先水平。到年,福州市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指标水平。
(二)实施“三个一”体制,促改革“领导力”集成。实施“三个一”的医改领导体制,即:一个“医改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对深化医改工作负总责;由一位市领导统一分管“三医”医疗、医药、医保;一个“医院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履行对医院运营管理绩效考核等。在实施“三个一”医改领导体制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将涉及医改领域的人事、财政等重要事项也归口同一位市领导分管,强化提升医改决策效率。
(三)实施“全领域”改革,促改革政策集成。坚持问题导向改革,聚焦医药卫生领域堵点难点问题,系统施策,避免改革“碎片化”。一是公共卫生改革领域。创造性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合理拓展对外技术服务,构建平急结合、医防融合的公共卫生体系。二是医疗改革领域。改革人员配置机制,实行人员编制数与控制数“双轨并行”,控制数内的编外与编内人员实行一体化的人事政策待遇。改革人员薪酬制度,阳光化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收入。医院运行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彰显医院公益性和政府办医责任。三是医保改革领域。通过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和医保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等,使参保人员医保待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改革医联体家庭医生等分级诊疗医保杠杆机制,建立合理的省会城市分级诊疗就医秩序。四是药品保障改革领域。在全面跟进国家和省里药品集中采购使用基础上,拓展医院药品使用空间,医疗机构采购有临床诊疗需要的医保目录外药品,满足患者多元化就医用药需求。
(四)坚持新发展理念,促发展要素集成。坚持“大卫生、大健康”新发展理念,实质性推进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引进优质医疗资源。计划投入47个亿,创新“交钥匙工程”模式,医院、医院共医院建设首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计划投入37个亿,用省市共建的办法,医院新院。计划投入56个亿,承担一半的征地和建设费用,医院、医院落地福州创造良好条件。通过一批优质资源的引进,我市高端医疗能力水平跃上新台阶。二是促进学科水平发展。加强40个省市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专科建设,实施“培强工程”,推进骨科、呼吸、感染、精神、肝胆、儿科、皮肤等7个临床重点专科跻身全省先进水平;遴选15个有发展潜力的临床和医技学科实施“培优工程”,遴选15个左右薄弱学科实施“培育工程”,医院学科体系建设,满足群众“看好病”需求。三是人才队伍发展。优化卫生人事职称制度,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医疗卫生机构中级职称比例统一提高到40%,医院高级职称比例提高到21%至33%不等。实施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补助,精神、儿科等5类岗位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2.4万元;实施“11个一批”的基层全科医生建设措施。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与管理使用机制,搭建“头雁效应”临床团队与科研平台。
(五)大胆先行先试,促创新举措集成。推出一批有实质性意义且在省内外“率先”的改革创新举措。创新“人才基金池”模式,医院提取自有盈余资金建立人才发展基金用于人才培养引进、科研配套等,医院临床与科研能力发展。创新“1+1”远程联合分级诊疗模式,由全科医生+专科医生通过远程门诊方式,共同为签约患者实施联合诊疗、上下转诊和健康管理。探索“诊断在上级、治疗康复在基层”分级诊疗新模式,医院专家对慢性病患者明确诊治方案,通过延伸处方信息系统,将治疗方案传递给基层家庭医生对患者稳定康复期治疗和健康管理。创新“健康促进处方”制度,在临床处方基础上,针对患者生活方式出具干预性健康促进处方,提升患者疾病治疗与健康促进效果。探索新型乡村卫生一体化模式,将卫生所作为乡镇卫生院的分支机构,乡村医生作为卫生院聘用职工,落实一体化的工资薪酬、绩效分配和财政保障等,创造性、系统性解决“乡村医生问题”。
(六)统筹兼顾各方效能,促改革“获得感”集成。一是提升广大群众医改“获得感”。采取延伸处方、长处方、提高医保待遇、优化医保报销和药品供应保障等群众有切实感受的措施,提升群众医改“获得感”。鼓励医院在基本医疗基础上,提供特需医疗服务,满足群众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需求。二是提升医务人员医改“获得感”。医务人员是医改的“主力军”,福州市采取合理制定医疗技术项目价格、优化人才人事政策、改革薪酬激励机制、实施人才岗位补助、搭建学术发展平台等实质性措施,尊重医务人员个人与社会价值,让从医者感受到灿烂的职业前景。三是提升省会城市健康幸福指数。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市正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榕工作期间擘画的蓝图,全面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超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全方位构建医药卫生体系新格局,将为福州打造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迈向现代化国际城市新征程提供强有力的人民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