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湖州12月2日综合报道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湖州市委批准,湖州市纪委市监委对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佐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佐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他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陈佐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佐平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佐平简历:
陈佐平,男,汉族,浙江德清人,年2月出生,年10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
.05-.04任德清县统计局副局长
.04-.08任德清县统计局局长
.08-.01任德清县洛舍镇党委书记
.01-.04任德清县洛舍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04-.03任德清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03-.02任德清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02-.01任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01-.10任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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