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已经进入常态化防控、动态清零的新阶段。测温、亮码等程序已经成了公共场所必备操作。各种红外测温仪成了这场“持久战”中第一道防线的主要武器,其测量结果的可靠性至关重要。
日前,浙江省德清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红外测温仪现场核查服务,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局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陆续对火车站、汽车站、商超、农贸市场、医院、学校等人流量较大、测温频率较高的重点场所的红外测温仪进行了全面现场核查。核查发现,这些场所的设备配置相对专业,使用情况总体良好。
为不影响各场所正常防疫,质检中心搭建了临时车载“实验室”,将计量标准器搬至现场。工作人员对各场所在用红外测温仪逐一核查,排查不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截至目前,共核查红外测温仪台件,核查符合率87.7%,对于核查结果偏差较大的红外测温仪,工作人员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停止使用并下达告知书,建议使用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并及时送检,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核查现场,工作人员还向各使用单位发放了红外测温仪的科普资料,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确保其掌握必要的使用知识和测量技巧。
本次行动,是对“三进三服务”和“计量惠民”理念的深入实践,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线、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技术保障。接下来,质检中心将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适应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新要求,切实将技术服务转变成民生实效。
温馨提示
红外额温计使用前须确认“体温”测量模式,并保持在16℃-35℃的环境下工作;使用时避免阳光直晒和环境热辐射,额温计、被测者和环境温度保持热平衡为佳,防止额温计长时间暴露在低温环境,一般不超过3分钟,使用中要采取适当保温措施。
额温计应垂直于额心、眉心上方,距离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一般为3-5cm,如未说明的按照3cm距离测量为佳,不能紧贴被测者额头。
人员长时间在寒冷环境下会导致额温偏低,可转移至温暖环境中静候一定时间后复测。
严格意义上说,额温计并不是真正的体温计,各厂家使用的统计修正不同,使得其体温估计值存在显著的系统性差异;而不同人即使体温相同,额温个体差异也很大,是造成测量结果分散性大的主要原因。
红外测温仪可用于初筛,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应使用玻璃体温计或医用电子体温计进行二次确认,作为诊断最终依据。
(来源:德清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