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第三期

在汪清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中,下列被执行人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将下列人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予以信用惩戒。

本期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1、被执行人孙永彬(公民身份证号****)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法律文书编号:()吉执号

未执行标的额本金9,.00元,案件受理费25.00元,申请执行费50.00元。

2、被执行人宋喜金(公民身份证号221969****)案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

法律文书编号:()汪执字第号

未执行标的额本金42,.90元,申请执行费.00元。

3、被执行人雷涛(公民身份证号221973****)

案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

法律文书编号:()汪执字第号

未执行标的额本金6,.00元,申请执行费50.00元。

4、被执行人晏伍君(公民身份证号221986****)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文书编号:()吉执50号

未执行标的额本金,.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申请执行费2,.50元,公告费.00元。

5、被执行人夏友君(公民身份证号221968****)

案由: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文书编号:()吉执号

未执行标的额本金24,.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00元,申请执行费.00元。

6、被执行人王德友(公民身份证号221977****)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文书编号:()吉执恢36号

未执行标的额本金2,.00元,案件受理费20.00元,申请执行费50.00元。

7、被执行人杨凤玲(公民身份证号****)案由:抚养费纠纷

法律文书编号:()吉执87号

未执行标的额本金16,.00元,申请执行费.00元。

8、被执行人温麟(公民身份证号221965****)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文书编号:()吉执5号

未执行标的额本金1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0.00元,申请执行费50.00元。

9、被执行人金日洙(公民身份证号221963****)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文书编号:()吉执号

未执行标的额本金30,.59元,案件受理费1,.00元,申请执行费.00元。

10、被执行人李建东(公民身份证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文书编号:()吉执35号

未执行标的额本金,.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00元,申请执行费.00元。

11、被执行人王福忠(公民身份证号****)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法律文书编号:()吉执号

未执行标的额本金67,.00元,案件受理费.00元,申请执行费.00元。

12、被执行人朱少飞(公民身份证号221973****x)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文书编号:()吉执9号

未执行标的额本金,.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00元,申请执行费4,.00元。

13、被执行人范长庆(公民身份证号221966****)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文书编号:()吉执号

未执行标的额本金,.00元,案件受理费2,,00元,申请执行费2,.00元。

14、被执行人杜伟(公民身份证号221982****)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文书编号:()汪执字第号

未执行标的额本金,.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

2,.00元,保全费1,.00元,申请执行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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