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廊坊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周洪辉高占国记者盛嘉敏)落实特殊选任、开展学习培训、建立考核机制……今年以来,永清县法院立足人民陪审员工作,以司法民主推进工程为依托,抓点扩面、多措并举,着力打造“规范化”人民陪审员队伍。
该院根据各业务庭职能,针对案件审判所需从事医学、金融、建筑工程等工作的专门人员,开展宣传动员,鼓励有关单位推荐或个人主动申请参选,并在其中择优选任24名人民陪审员,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23.5%。在审判中,特殊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凭借自身知识和技能,对案件审判提供专业支持,与法官形成优势互补,促进案件审理的科学化。今年以来,该院特殊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共参加陪审案件件。
为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业务水平,在上岗前,该院组织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中脱产培训,帮助其增强履职能力。为充分展示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该院制定出台了《永清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司法礼仪规范》,要求人民陪审员严于律己,展示良好素养,树立司法权威。
该院从多层次、多角度出发,组建人民陪审员工作考评档案,以他们的日常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等方面为着重点,进行日常考评,年终考核以日常考评为依托。
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分析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推出相应改进措施。针对陪审员参与案件数量不均衡情况,该院推行了“人民陪审员预登记”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加审判案件的数量上限,一般不超过30次。政治部及时掌握陪审情况,通知有关业务庭进行调整更换。
针对个别人民陪审员存在“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该院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约束,在强化其到庭参与陪审义务外,审判长还履行与案件审判相关的指引、提示义务,积极引导其就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扩大了法律宣传的受众面,同时极大提升了案件的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