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东南网讯(本网记者陈雨松)今年以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紧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低碳绿色发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三个主攻方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环境质量主要指标持续保持优良,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环境指标情况

环境空气质量: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综合指数2.54,同比改善6.6%,空气质量在全国个重点城市排名第5、省会城市排名第3。6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较往年有所下降,其中臭氧浓度ug/m3,下降12.3%。水环境质量:全市主要流域36个省考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4.4%,优于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2.7个百分点;54个小流域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6.3%,优于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7.4个百分点;全市主要流域、小流域国省考断面全面消除V类及以下水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近岸海域国控点位优良比例为93.8%。

二、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围绕服务“六稳”“六保”,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强化源头管控。优化区域开发和保护格局,提请市政府发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严控“两高”项目,在全省率先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对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二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探索政务事项“跨省通办”,将排污许可证核发等6个行政许可事项与陕西省渭南市实现“跨省通办”。推进环评审批“放管服”,全市生态环境审批窗口共办理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项,所有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开展“环保服务团”活动,对2批63个重点项目(企业)开展专班跟踪服务,完成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等4个重点项目环评审批。三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福州市碳排放重点单位碳排放管理,指导企业做好碳排放配额履约工作。探索低碳试点建设,采用新建林场、购买林业碳汇等多种方式实现第四届数字峰会和世界遗产大会会议碳中和,建成全国首个碳中和工业园区“福建三峡海上风电国际产业园”,并入选生态环境部评选的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四是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医院、集中隔离点、涉外机场、港口等重点敏感场所,强化医疗废物、废水和生活垃圾处置的全覆盖监管。在全省率先制定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涉疫生活垃圾具体操作方案,切实保障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全市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吨,其中涉疫废物.9吨,实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

(二)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实施“蓝天工程”。创新“无人机飞检+大气巡查员巡察”的扬尘污染整治新模式,共发出扬尘污染整改通知份。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与联防联控。圆满完成第四届数字峰会和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世遗大会开幕式当天福州空气质量位居全国第一。二是实施“碧水工程”。实施“两江四岸”品质提升水体治理工程,稳步推动美丽闽江、美丽敖江建设。率先在全省编制《入河排放口整治技术导则》,“查、测、溯、治、管”模式得到省生态环境厅肯定和推广。全面完成全市个乡镇级以上水源地勘界立标工作。三是实施“净土工程”。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筛选公布市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成90个建设用地地块土壤调查报告评审。完成7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晋安区试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智慧管理和收费制度创新。四是实施“碧海工程”。组建成立湾滩长制办公室,在沿海县区全面实施“湾滩长制”。推进沿海县(市)区海上环卫队伍组建,完成海漂垃圾整治阶段性任务。推进海漂垃圾监控系统二期项目建设,安装完成10个重点直排海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序时推进个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推动福州滨海新城国家级美丽海湾典型案例创建。

(三)围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拓展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一是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完成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3季度巡查工作。永泰县、闽清县完成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疑似问题实地核查整改工作。举办“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场宣传活动。二是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鼓楼区获得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永泰县通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省级预审。序时创建个初级版“绿盈乡村”,开展县级推荐的个中级版、60个高级版村庄的市级评估。初步创建5个“绿盈乡镇”。在省生态云绿盈系统中完善“一村一档”。三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化生态系统价值核算系统试点工作,推动核算成果“进决策、进规划、进监测、进考核”。《创新管理机制守护美丽“福州蓝”》获福州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探索建立闽东北协同发展区重点流域上下游水质监测预警协调机制。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交易金额.19万元,交易规模稳居全省前列。

(四)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一是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出台《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制定相关措施16项。推进依法行政,深化“1+3”依法行政工作模式,修订完成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围绕“一市一品牌”,以“推动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建设美好山水城市”为切入口,创新完善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机制,得到省生态环境厅充分肯定。二是夯实环境监测基础。会同驻市监测站每季度开展环境质量会商,强化监测数据分析应用。优化调整市控监测布局,新增各级各类监测点位54个。加强政府委托监测项目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专项监督检查,下达整改通知53份。三是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承办第四届数字峰会数字生态分论坛。依托省生态云构建散乱污整治专题和龙江整治专题一张图,推进环保业务和生态云的深度融合。在全省率先启动建设“三同时”全链条环境监管平台,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五)围绕解决群众诉求期盼,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一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督察整改“八项机制”,开展市级督察整改“回头看”和“六个一”专家挂点服务活动,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两轮督察交办的件信访件全部办结销号。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起,处罚金额.82万元。开展“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等措施,全面完成家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取得了产业健康发展和城乡环境明显改善的初步成效。开展“静夜守护”夜间噪音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四个领域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建立城区建筑工地噪声污染治理长效监管机制,取得了“一升一降”(夜间噪声达标率上升、噪声污染投诉量下降)的明显成效。三是加强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会同福州市国安委在全省率先建立地市一级核安全协调机制,确保福州市核与辐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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