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供水一体化如何推进

「本文来源:福建日报」

年,我省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经过两年探索,年向全省铺开。年全省完成投资39.01亿元,启动64个规模化水厂建设,完成公里的供水管网建设,维修养护农村供水设施处,受益人口万人。全省累计完成投资98亿元,建成农村规模化水厂48个。

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将我省分为3个区,分别拟定规划目标,具体如下:

Ⅰ区,城乡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5%,供水水质达标;立方米/天以上水厂的供水服务人口比例达到80%以上、水源保护区划定率%。包括闽清县、永泰县、古田县、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柘荣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华安县、南靖县、平和县、永定区、武平县、上杭县、连城县、长汀县、漳平市、三元区、将乐县、明溪县、建宁县、泰宁县、大田县、尤溪县、清流县、政和县、松溪县、光泽县、顺昌县等。

Ⅱ区,城乡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5%,供水水质达标;立方米/天以上水厂的供水服务人口比例达到85%以上、水源保护区划定率%。包括常山开发区、诏安县、云霄县、长泰区、新罗区、永安市、宁化县、沙县区、延平区、建阳区、浦城县、建瓯市、武夷山市、邵武市等。

Ⅲ区,城乡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5%,供水水质达标;立方米/天以上水厂的供水服务人口比例达到90%以上、水源保护区划定率%。包括长乐区、连江县、闽侯县、罗源县、福清市、蕉城区、霞浦县、福鼎市、福安市、莆田市辖区、南安市、惠安县、芗城区、东山县、龙海区、漳州台商区、漳浦县、平潭综合实验区等。

根据福建省《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我省至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每人每天水量不低于60升;新改扩建水源处,新增原水管道公里以上;新建规模化集中式水厂处,配套改造净水设备个、消毒设备个;新建改建配水管网6.77万公里以上,一户一表改造.4万户以上。

(本报记者陈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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