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清交通执法百般刁难收三千黑钱顺

山东临清县交通监察执法收取司机现金元的工作人员

“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是《行政处罚法》的明确规定,是行政执法部门最基本的常识。

然而,法律的明确规定,在山东省临清县交通执法时,严格的法律规定却变成废纸一样,执法人员变成独自一人全程执法,面对处理违章的货车司机使尽浑身解数,穷尽一切手段,想尽百般理由,从而达到司机给钱不敢张口说话,交通执法人员顺势中饱私囊,将司机的元血汗钱收下,分文票据没有,归还被扣司机的证件,万事大吉。

司机给临清县交通执法人员元现金(视频截屏)

从司机提供的3段36分钟视频和叙述,车辆违章被扣留,司机到交警部门处理后,临清县交通监察扣留车辆营运证如同囊中取物,始终没有开具扣证凭证,司机索要证件,数次不归还。临清县交通监察执法女性工作人员独自一人执法,以挂车营运证是新补办按无证处罚,张口就是三到十万元罚款,吓傻了司机只求情讨好,临清县交通执法又要求司机出具车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任凭司机如何解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无法提供,执法人员仍不肯罢休。司机无奈给元现金,执法人员仍不归还证件,司机再交元现金,执法人员这才满意收下,把证件归还司机,当场收取现金闭口不提出具票据之事。

司机又给临清县交通执法人员元现金(视频截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均已明确执法过程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希望临清县纪委监委能认真查处,查看交通执法执法记录仪,查实交通执法人员收钱去向,严厉追究交通执法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作出公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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