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正风肃纪,清河县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1、县委办信息中心原主任、大气办原专职副主任王福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企业宴请问题。年2月,王福涛收受私营企业主为了获取其关照帮助所给予的2张购物卡合计人民币价值元;年12月至年3月,王福涛两次接受他人宴请,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王福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年5月,王福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年10月,王福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20万元。

2、原青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卫辉违规报销问题。年4月和年9月,青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卫辉在印制宣传册费用中虚报元,用于支付接待用酒。年12月,徐卫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葛仙庄镇城西村党支部书记王金宇违规操办婚宴问题。年5月11日,王金宇在京九国际大酒店为其子操办婚宴,邀请约人,宴请23桌,违反了婚事操办纪律。年6月,王金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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