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汪清前夫醋意大发,行凶砍伤前妻朋友

到前妻家看望儿子的王某,

酒后突然凶性大发

刀砍前妻刘某和朋友穆某,

致穆某轻伤。

近日,汪清县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了

王某故意伤害穆某一案,

最终判处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王某

与前妻刘某离婚后,

他们共同的孩子由刘某抚养。

案发当日,

被告人王某去前妻家看望儿子,

看到刘某正与朋友穆某喝酒,

王某便也坐下

一起喝起酒来。

席间,王某与前妻刘某

发生了争吵。

见王某喝得有些多,

刘某便给王某父亲打电话

要求将王某领回家。

随着王某父亲的到来,

王某与刘某矛盾

不但没有平息反而升级,

最后发生了肢体冲突,

王某父亲与穆某

见形势不好都上前劝架。

据王某交代

当时穆某质问他为什么打女人,

听到穆某这么维护刘某,

王某就觉得刘某与穆某肯定存在不正当关系。

于是火冒三丈,先是照穆某面部打了几拳,

后又用从厨房

抄起一把菜刀向穆某掷去,

躲避不及的穆某左侧胳膊被砍伤。

穆某见事态不能控制便向外跑了出去,

被冲昏头脑的王某随后就追了出去,

没追上后就回了家。

穆某回到家仍心有余悸,

于是报了警。经过鉴定,

被害人穆某的面部、

手臂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已构成了轻伤一级。

汪清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酌情进行了从轻处罚。

法小音

王某因一时冲动,本是小事,却最终升级为刑事犯罪。大家遇到纠纷时,一定要冷静对待,勿碰触法律红线。

作者:韩杰

来源:法音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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