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清鬼怕三千里吏肃民安百万家记明末安

“让志书说话”——镌进志史的楹联之三

官清鬼怕三千里吏肃民安百万家——记明末安徽省太湖县清吏沈立义

作者

曹杰友

在乾隆版《太湖县志》卷之九“人物志”曾载这样一位太湖籍外任官员,“沈立义,字元宰,万历丙辰进士,授浙江乐清知县。”万历丙辰即万历四十四年,为年。志中还记载沈立义在乐清县为官清廉,做了很多事实,政声卓然,深受当地百姓称道。“故有‘官清鬼怕三千里,吏肃民安百万家’之谣。”壬戌(为明熹宗朱由校天启二年,即年)授户部主事,乙丑(天启五年,年)起江西赣州司李(李,通理,即司理,意即掌狱论之官。为明至清初对推官的习称)。后来还历任工部主事,转右长吏,再出任长沙知府,“抚字催科,兼得其理,以病卒于官。”沈立义的宦绩,后在道光版卷之二十二“人物志一”和同治版卷之二十“人物志一”这两个版本的《太湖县志》里兼有记载,记载的内容几乎相同。唯一和乾隆版不同的是,后两部志书,许是博古厚今,惜将这幅对联给精简了。

那么沈立义到底是何人?现籍地属于太湖县哪个乡镇?在任上做了哪些功绩呢?如何不参与党争,清廉任职?为何当地老百姓以这幅对联来盛赞沈立义?

毕竟时距近年,为了弄清楚这位清吏的籍地和宦绩,笔者经过多方追寻,终于在太湖县沈氏惇叙堂《沈氏宗谱》里寻找到沈立义的基本情况。

据惇叙堂《沈氏宗谱》记载,沈立义出生于现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沈家马嘴,为惇叙堂门下景光支派下的第八十一代人。整个安徽省的沈氏老排行为“胜同居靖从,郎大万立文,克常家由肖,绳法永传贤。”“立”为第九位排行。据该谱乾隆丙子年(乾隆二十一年,年)的《沈氏原序》所载:“沈氏,江右巨族也。其先因采食于沈,肇于汝南,代有闻人。”汝南即现河南省驻马店一带,沈氏家族后星散迁移至钱塘(杭州、苏州一带),又迁址到江西省星子县(现隶属于九江市),大约在元朝末年再迁至太湖县。后世还播迁到太湖县北中浮丘村和隔壁临县岳西县的店前镇天台、冶溪等村。

据谱记载,沈立义的父亲名叫沈万端,字理齐,文学,以子立义贵,明赠承德郎户部陕西清吏司主事。其父的墓碑现依然立在沈家马嘴一处山林的路旁,近年了,字迹尚可辨,为沈立义亲自立碑。由此证实沈立义的籍地为九龙村沈家马嘴,无疑。

沈万端娶得王氏,生两子,分别为立仁、立义,沈立义为其次子。

谱中还详细记载了沈立义的生卒和子女等情况。沈立义,字仲和,号元宰,而在乾隆版《太湖县志》则载其字为元宰,以谱为准。生于万历壬午(年),卒于崇祯辛未年(年,卒年谱中不准确,后述),享年59岁。万历己卯(年)乡试中式举人,万历丙辰年,即第二年,会试中式三甲第一百六十八名进士。沈立义先娶李氏,生子三,文星、文枢、文奎,生女二;继娶王氏,生子二,文曜、文璧,生女一。

宗谱又载,在宋朝淳熙年间,著名的理学大家朱熹作过《沈氏宗谱序》(此谱序存疑,或借朱熹之名而撰,暂认),曾云:“为人臣者,当鞠躬尽瘁;为人子者,慎终追远,不可一毫忽也。”正如谱序所述,沈立义及其子孙辈,清廉履职,治绩卓著。在明清易帜之际,甚至不惜殉节,可追可表。

沈立义通籍后,官途的第一站在浙江省乐清县(现温州市下辖的乐清市)知任县令。其宦绩在《太湖县志》《乐清县志》《安徽通志》《浙江通志》《江南通志》《安徽人物大辞典》《国榷》和明朝相关奏疏里兼有记载。

驰征纾民,吏治严明裕如

道光版《乐清县志》曾多处记载沈立义,在“人物志”载云:“沈立义,卢州人,进士,万历丁巳(年)任,有传。省志,滁州人。”此处“卢州”为误撰,应该是“庐州”。据乾隆版《太湖县志》卷之二“舆地志”中关于太湖的“沿革表”所载,在后汉文帝时,太湖隶属于扬州总部,庐江郡的辖地。

至于《浙江通志》所载“滁州”,纯属记载所误。清代光绪年间,浙江瑞安人,著名的官吏、学者、藏书家、史学家,官至太仆寺卿的孙衣言(—),后在其撰的《瓯海轶闻》卷之四十《职官补正》中的“沈立义乐清之政”里,专门做了编者按:“太湖属庐州,本传做滁州人,恐误。”对沈立义的籍地作了补正。孙衣言编纂的《瓯海轶闻》,是温州地方史的资料汇编。规模空前,体大思清,问世后受到史学界的高度重视。孙衣言本人对晚清温州文化的发展和人才的培育,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在《乐清县志》卷之七“职官”里载有沈立义的个人专传,载云:“沈立义,滁州人,万历丁巳,以进士知县事。莅治严明,恤民礼士,每值耕敛时,辄弛征,以纾农力。宪使彭鲲化抵县,卧病凡三月,阖省宪属络绎省视,公私骚扰,立义处之裕如,民得不困,以治行征官,终长沙守。邑人立祠祀焉。”此处“滁州人”同为记载所误。志中主要记载两件事,其一是,在沈立义上任之初,政务管理很严明,尤其对老百姓的“耕敛”相当关切。“耕敛”之词,语出《孟子·告子下》:“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意思是指在春耕的时候,不征收赋税;在秋收有成的时候,缓征或少征赋税,确保老百姓有足够的财力进行扩大再生产。可见他是一位体察下情、深解民意的好官。

其二是,有位宪使(明清时对省一级风宪监察官员,或对参议、道员的习称)叫彭鲲化,出生于汝南县,官至大理寺丞,他曾来到浙江乐清县视察,竟染病不起,达三个月之久。朝廷大员病倒,地方上的知府、知州、知县等僚属自然要前来探视和慰问,有些官员或怀有私心,顺路谋点私利。乐清县是个沿海县份,相对于当时的江南诸县来说,虽然还算富庶,但长达三个月的省视,来人接待的费用,估计也不是个小数目。沈立义不卑不亢,从容应对,既没给县衙增加负担,也没给当地老百姓造成困扰,更没给上级官员以不佳的口实,处理得相当圆融,很不容易。这两件政德在《浙江通志》、《温州府志》、康熙版《乐清县志》以及《江南通志》卷之二十里,皆有记载,得到上下各级的一致褒肯。

破除陋习,推崇文化建设

在各个版本的《太湖县志》里兼载有沈立义的这桩佳话。沈立义在知乐清县期间,敢于向当地的陋习宣战。乾隆版志载:“乐俗敢于轻生,为奁多不育女。”道光版志载:“俗尚厚奁,至破产,生女多不举。”帝制时代一直重男轻女,最严重的算是明朝,尤其推行朱熹理学之后,使得重男轻女现象越演越烈。明朝万历年间,此风几乎达到炽盛。淹女留男现象,时有发生,男女比例随之严重失调。除了不尊重妇女、妇女地位低下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婚嫁畸变,厚礼聘女,厚奁嫁女。明太祖朱元璋曾经下旨:“古之婚礼,结两姓之婚,以重人伦。近世以来,专论聘财,习染奢侈。其仪制颁行,务从节俭,以厚风俗。”但朝廷措施不力,执行不严,始终无法扭转。明末清初有位大儒叫黄宗羲(—),浙江余姚人,东林党,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之一。黄宗羲比沈立义小二十八岁,他在谈到明代女子出嫁问题时,就曾经说过:“古之嫁女荆布,而今之嫁女必珠玉绮绣,光耀白日,迎奁之舟相,进而后嫁。夫珠玉绮绣自谓能胜古人而不如古人。”如此陋习,造成嫁女家庭负担过大,民怨载道。上任伊始,沈立义便宣讲劝谕,尊重古制,以礼论嫁,决心彻底革除奢婚厚奁之风。由于措施得力,当地风俗为之大变,深得乐清县老百姓的赞同和拥戴。《乐清县志》还载,沈立义在任时,尤崇尚地方学风建设,大力奖掖和扶持优秀士子。在日常巡察中,得知一位寒门学子,姓戴,品学兼优,但家里贫穷,拿不出厚重的聘礼,无法娶媳。沈立义自己立即捐出薪俸,圆了这位戴生的百年之好。此事,在当地成为佳话,至今犹传。

在明朝中后期有位重臣,叫张璁(—),官至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是一位改革派,在改革科举制度、整顿京官腐败、打击宦官专权乱政等方面,有大功,为明朝“大礼议”事件中的重要人物。后人将张璁撰写的文章汇集成《张璁集》,于年重刊发行。在此文集中,曾提到沈立义与浙江布政使、按察使、温州知府等共同参阅和编写名宦张居正的《张文忠文集》。张居正(—),江陵人,即今湖北荆州市人,时人又称张江陵。官至内阁次辅、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也是明代唯一生前就被授予太傅、太师的大臣,惜后为万历皇帝朱翊钧所忌,去世后被抄家,至明熹宗天启二年才恢复名誉。他比张璁入朝略迟,皆为同时代人物,对张璁在嘉靖前期整顿学政的成就予以极高的评价。张居正后也成为明朝中后期的政治家、改革家,作为万历时期的内阁首辅,曾辅佐皇帝朱翊钧开创了“万历新政”。在赋役制度上推行的“一条鞭法”,是继唐朝的“两税法”和北宋王安石的“青苗法和方田均税法”(史称熙宁变法)之后,皆为我国赋税史上又一次大的改革,改善了国家的财政状况,推动了明朝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促进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在这方面的改革,也得到了张璁的认同和支持。两人皆是同一年离世,恰恰此年沈立义出生,他和这两位朝廷辅弼股肱入官时间相距不足50年。故而作为宗亲的张璁及其后人皆积极出资编印张居正的《张文忠文集》,而沈立义作为唯一的县级地方下僚参与其中,可以看出这是对他的学识、为人和政德观,予以足够的尊重。

注重家风,满门忠烈流誉

《乐清县志》还载,沈立义在乐清任上时,还特别注重百姓的家教,大力弘扬知书识礼的家风。有位叫蔡景命的人,奉伺母亲,很有孝道,且此人擅作诗文,曾由例贡授典膳之职。在其晚年,母亲去世后,居家训教子侄,个个成才,在当地很有名气。沈立义景仰其优良的家风家教,专门为蔡景命建造房庐,以示嘉奖。

不仅如此,沈立义虽在外地做官,他还将这些优良的家风家教,延续到自己的子孙、儿媳这一辈身上,要求后代也予以传承。后辈子孙们皆不以朝官家人而自傲,崇文知礼,兄弟友爱,睦族惠邻,常常济困救贫,且从不因私事干扰地方公门的政务。同治版《太湖县志》在“人物志”中曾说:“大抵湖士多志节慷慨。”尤其在明末季,张献忠攻陷太湖城之时,有儿子、儿媳和姻亲为流寇所执,不屈降从而被杀害,满门忠烈之声,播誉遐迩。

据《沈氏宗谱》载,沈立义的五子文璧,虽然生年失考,但他注重名节和孝道。在崇祯壬午()年,张献忠陷太湖城后,因是明朝官员的家人,被人报知流寇,坚拒降寇,不幸遇害。

在《沈氏宗谱》还载,沈立义的次子文枢,字天启,廪例太学生,娶佘氏,神姓肖(神姓,即一般为生前时入赘、螟蛉子或者借籍冒姓等之姓,生死异姓,乃古俗。乾隆版《太湖县志》为萧氏,此以志为准),生四子,生女适杭州司理雷永祚之子,字厅谦。生子始声,岁进士,任芜湖训导,生于万历己亥()年,入邑孝友传。其妻佘氏殁于崇祯壬午年(),太湖城陷,该氏被贼报获,因是朝官的亲属,被流寇勒索财帛,该氏以冰蘖家声,骂贼不屈,逐迁害死,有传入邑志烈女。雷永祚字长卿,也是太湖人,明天启四年举人,清吏,曾官临清、北徐教谕,官至杭州府推官。乾隆县志载,雷永祚的妻子汪氏,也是同年不屈而被遇害,遇害前,“汪斥曰:‘我命妇,义不出阃,贼子敢无状乎?’”后行请地方家族,建牌坊以旌表之。

在乾隆版《太湖县志》卷之九“人物志”的“孝友”中同样有载,大意相仿,增补了一些沈文枢的嘉行,云:“沈文枢,字天目,中宪立义子也。博学能文,以廪例补国子生。性简静,未尝以私事谒公府,中宪卒于长沙,千里扶榇,沿途哀泣。友爱庶弟,田宅奴婢,择善者与之。邑城陷,仅以身及一子免。妻萧氏被贼执,不屈死,遂不复娶。生平睦族惠邻,赈饥济困,有先民遗风。”志中沈文枢的字为天目,而宗谱中为天启,不一致,此以志为准;中宪,即指沈立义。

同样,在乾隆版《太湖县志》卷之十一人物志“烈女”中载:“太学生沈文枢妻,崇祯壬午年,以宦后搜索之,贼陷城,氏以冰蘖家声,骂贼不屈,遂遇害。”

在乾隆版卷之九“人物志”的“孝友”中又见载:“沈震胤,长沙太守立义冢孙,母黄氏殉节于城溃,父文枢遇害于盗劫。胤以二亲皆不得其死,号泣终身。胞弟无子,以次子嗣之。有从弟遭讼枉,殚力为之昭雪。宗谱燹于兵,购访重编。隐居以老。”侄孙,即嫡长孙;黄氏,应为佘氏,在宗谱多次提到,此以谱为准。

而在道光版《太湖县志》卷之二十四“人物志三”的“孝友”中和同治版《太湖县志》卷二十三“人物志四”的“孝友”中,皆将沈文枢的“枢”字错载成“极”字,而沈文枢的长子沈震胤的“胤”字,是因避雍正帝讳胤禛而写成“允”。其他内容几无二致。

远离党争,病殁长沙任上。

有史学家曾评价明亡的重要原因,乃党争祸国所致。明朝最严重的党争是明末党争,从万历二十二()年开始一直蔓延至南明弘光元年也即清顺治二年(),长达51年。主要是阉党、东林党和其他党派相互争权,比较大的事件就有“争国本”和魏忠贤的阉党专权。

在明太祖朱元璋和明成祖朱棣这两朝,皇帝太过强势,党争还不敢过于冒头。到了成化、正德等几朝,党争开始萌芽,好在各派系朋党还懂得克制和礼义廉耻,未掀波澜。

但到了嘉靖时期,党争竟成为平衡群臣的工具。内朝、外朝在明世宗朱厚熜柔腕手段的调理之下,尚能勉强维持平衡。但这种平衡,到万历中期被彻底打破,内朝走弱,外朝压制了内朝,尤以东林党崛起为标志,后齐党、楚党、晋党群雄并起,以至于浙党、乡党等派系也先后冒露出来,彼此斗得不亦乐乎。

等到天启年间,风水轮流转,以魏忠贤为首的内朝阉党开始崛起,大揽朝政,声势熏灼。东林党、齐楚晋等党,皆被阉党掀翻,变成阉党一家独大的天下。此时,沈立义正式入驻朝廷。

据乾隆版《太湖县志》载:“壬戌(年),内召授户部主事,时朝廷两党大作,独不倚附。后以私诬罢归,无愠色。乙丑(年)起江西赣州司李。历工部主事,转右长史。”据《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一记载,在天启七年()二月庚戌日,擢升“沈立义为长史。”丁卯日,上御文华殿讲读,“沈立义服俸从,二王请也。”此史实,和清初史学家,浙江海宁人谈迁(—)所撰的清抄本《国榷》卷中所描述一致。此后,酷爱做木工活且乐此不疲的明熹宗朱由校,不理朝政,一味护短,宠信宦官。魏忠贤和明熹宗的乳母客氏结成利益集团,对东林党人不断进行迫害,陷害忠良,先是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等东林六君子先后枉死。

前文提到的黄宗羲,后因弹劾魏忠贤而被削职归籍,不久下狱,受酷刑而毙。朝廷上正人君子被杀殆尽,政治黑暗至极,一时激起民变,国内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激化。天启六年()正月,后金女真人大汗努尔哈赤发起了“宁远(今辽东兴城)之战”,虽明军侥幸获胜,但大明王朝的基业已被撼动;其后再遭天谴,北京城西南隅王恭厂火药库附近区域发生离奇大爆炸,造成两万余人的死亡,成为当时世界上三大自然灾难之一的谜案。

面对如此国事蜩螗、时局鼎沸、左右为难的窘境,沈立义对两边的朋党皆不依靠,无从明哲保身,竟然被诬告罢归,他的脸上却毫无表露怨怒的神色。许是沈立义不屈从于选边站队,惜暂无史料可稽。

朝中一息尚存的清正官吏们,莫不忧国忧民,身心疲惫。重新启用的沈立义,迫于无奈,只身远离朝廷的乌烟瘴气,宁愿外任。乾隆版《太湖县志》又载:“从桂藩之国,除长沙守。”历史上第一位桂王是明神宗第七子朱常灜,于天启七年即年九月廿六日于衡州即今湖南衡阳,就藩。据明崇祯刻本《四川有司》之卷三中的《度支奏议》之卷载:“长沙知府沈立义,于崇祯二年八月到任。”崇祯二年即年。上任之时,“抚字催科,兼得其理。”也就是说在任长沙太守期间,无论在安抚体恤老百姓方面,还是在催办缴纳赋税方面,做得井井有条,皆深得当地官民们的好评。

但在《度支奏议》之卷《覆南总督查参南粮未完有司疏》中还载,长沙知府沈立义作为“属县之师帅,应做督催之领袖。”由于粮食催缴不力,“沈立义莅任一年有余,所属尚欠九分,量行降职二级,戴罪督催,速完者也。”意思是下属各县,粮食催缴不及时,致使上官被降职戴罪。其实,奏疏后又说:“南粮逋沿习久矣,一且骤加褫革,于法似觉未平,况内有任浅年深。”意思说,长沙府迟缴南粮乃积习,更何况沈立义入职时间不长,这不该全由沈立义来领责,就这样予以降职处罚,很是不公平。

也许他为了早日完成督粮任务,在施政时,过于操劳,《沈氏宗谱》载其于崇祯辛未四年(),“以病卒于官。”而在清康熙二十四年刻本《长沙府志》卷二十“职官志”中所载:“沈立义,太湖人,进士,二年任,三年卒于官。”《宗谱》应记载有误,以志为准。沈立义卒岁被延后一年,长沙在任,不过两年。后朝廷派遣藩王来祭拜,“吉王遣祭,词甚哀切,民皆感泣。”据史推算,此吉王应该是世袭长沙的朱由楝。由此可见,沈立义的清吏作风,深得朝廷的褒扬和民心的感动。

沈立义作为晚明的官吏,身处于大明王朝即将分崩离析之际,无论任一县或一府之宰,还是入朝为官,始终为人正直,爱民如子,鞠躬尽瘁,树声扬厉内外。先后被太湖县、乐清县和长沙等地,立祠祭祀。在家风家教上,沈立义以身作则,恪守传统,砥砺名节,对于任职中被诬或被无端降职,泰然处之。即便在山河飘摇之时,其后代家人中的两个儿子一位儿媳一位姻亲,面对流寇,更是宁死不屈不降。满门忠良英烈,可谓千古流芳,永垂史册。上述对联即是对沈立义及其后辈家人最好的见证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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