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高伟)年以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坚持“四个最严”,紧紧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这一中心任务,推进食品安全责任有效落实,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
完善顶层设计,推进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改革发展,双鸭山市下发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双鸭山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分工方案》《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食安委工作机制,市、县(区)均出台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各县(区)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集贤县、友谊县、饶河县、岭东区出台了各自的《分工方案》,集贤县、友谊县、饶河县出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宝山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市教育和体育局与全市各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进一步推进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专题研究部署,推进考核指标顺利完成
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听取各成员单位考核指标推进情况汇报,对推进指标落实、加强对口协调等进行安排部署,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区)和有关单位定期督办,有力推动了考核指标的有效落实,确保考核指标全面完成,在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组织开展了县(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考评工作,经过考核评分和综合考虑各县(区)域人口数量、食品药品企业数量等实际情况,集贤县、宝清县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其他县(区)被评定为良好等次。
加强风险监测,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大局
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各部门扎实推进风险监测工作。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及食品污染、食品有害因素监测,完成样品采样20份。有序开展全市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监督抽检,抽样批次,核查处置不合格产品21批次。全面掌握疫情期间全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强化产地监管,完成省、市级农产品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批次,调查处置不合格样品4批次。对年度新收水稻进行扦样检验,受省委托检验双鸭山市直属库样品份,省级储备样品14份,达标率%。重点加强对进口俄罗斯植物源性食品检疫查验力度,截获检疫性杂草2种种次,非检疫性杂草、昆虫8种种次,采取筛选加工除害处理,有效防止植物疫情传播蔓延。
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抓好疫情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加大检查力度,落实佩戴口罩、清洁消毒、裸装食品装袋或使用安全罩等举措。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强化企业及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严禁任何形式活畜禽、野生动物交易活动。规范餐饮单位经营行为,严禁圈养、宰杀、使用野生动物。开展“明厨亮灶”改造工作,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实现“明厨亮灶”。做好对互市贸区进区食品查验和出区食品核销工作,查验进区食品79批次余吨,出区核销40次余吨食品。加强对进出口食品备案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问题12项,已督促完成整改。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健全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搭建桥梁,落实“处罚到人”。市、县(区)同步开展了“食安双鸭山百日行动”、食品安全领域行业乱象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开展了农资打假“春雷”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昆仑”行动、打击整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专项行动,开展了校园周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冷藏冷冻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专项整治,立案57起(破获刑事案件7起),受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起诉1件1人,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取保候审4人,有力打击了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服务产业发展
加强冷链物流建设,帮助物流企业解决贷款等实际问题,为3户物流类企业争取贷款万元。督促指导企业和基地尽快完善生产记录、投入品、购买台账及质量追溯平台信息录入等工作,已有家生产经营主体进入国家、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健全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追溯体系工作,通过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