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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9月16日讯(通讯员伍燕梅福州日报记者林瑞琪)近日,闽清县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仁、翁某钦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多罪一案。
为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审理期间,闽清县扫黑办牵头,在闽清县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紧密配合下,共组织闽清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乡镇村(居)干部及群众等超人次旁听该案庭审。
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分别出示相关证据,并对证据进行有力质证。干部群众全程旁听,亲身感受案件的审理、辩论全过程,深切感受法律的威严及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
庭审结束后,干部群众纷纷点赞,表示此次旁听不仅提升了自己的法律素养,更深切感受到闽清县委、县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决心。“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以案释法、以审促廉’,能切实提升党员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拓展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推进平安闽清建设,闽清县委政法委共组织开展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村(居)干部及群众旁听人民法院案件庭审活动9次。通过经典案例以案释法,把庭审现场变成法治教育的课堂,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从鲜活的实例中受到教育,为建设“平安闽清”打下良好的法治基础。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林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