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条例将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在我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当中,是一件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事件。昨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妇儿工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进行动员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全龙,副市长、市政府妇儿工委主任夏坚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夏威,以及市政府妇儿工委32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在湖州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作条例解读,杭州市政府妇儿工委、宁波市妇联、温州市教育局分别作表态发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副省长、省政府妇儿工委主任王文序分别讲话。
会议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基层宣讲,突出抓好社会宣传,提高贯彻条例的自觉性。要通过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加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夯实工作基础,提高贯彻条例的执行力。要加快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强化统筹协调,提高贯彻条例的实效性。
各区县分会场
?吴兴区
南浔区?
?德清县
长兴县?
?安吉县
那么
什么是《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期小编:吴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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