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促发展市统计局市商务局来宝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促进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减轻企业负担,防止执法扰民,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并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通知》、《黑龙江省统计局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统计执法工作实际,市统计局和市商务局执法检查人员于5月31日到宝清县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县统计局局长郭阳、县经合局局长刘晓羽及县统计局相关专业负责人陪同参加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共对宝清县家乐购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宝清县嘉买乐购物有限公司、宝清县宏益世达家电手机广场3家规模以上贸易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查阅企业设置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及企业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经检查,三家规模以上贸易企业均能依法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且配备有专业统计人员履行法定填报职责,能有效提升统计数据源头质量,配合统计机构依法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检查完毕后,县统计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向三家被调查企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向企业赠送《统计法》宣传册和普法宣传折页,并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进行详细解读,强调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统计的意义。通过“送法入企”的宣传,企业进一步提高了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和配合程度,明确了作为统计调查对象应承担的义务及相关统计法律责任,增强了企业依法统计意识,规范了企业统计工作。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我县统计局和经合局的工作受到上级充分肯定的同时,也为夯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据实统计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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