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法院立案庭法官把法庭搬到了养老

「本文来源:吉报调查」10月20日,汪清县法院立案庭法官把法庭“搬到”了养老院,就地开庭,现场办案,为卧床多年的刘某和妻子吕某开庭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当庭顺利调解纠纷。刘某因患病卧床多年,为了不拖累家人住进了养老公寓,分居多年后的刘某与吕某都有了解除婚姻关系的想法,无奈刘某卧床行动不便,一直没有办法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于是刘某委托别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吕某离婚。考虑到刘某行动不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承办法官决定在刘某居住的养老院开庭,为夫妻俩“订制”“助老公寓版”离婚庭审。庭审中,承办法官为查清案件事实,一边认真听取当事人讲述案情,一边耐心释明法理,安抚当事人情绪,在确定双方确以感情破裂后,调解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收到离婚协议书时,吕某有些伤感,还有些解脱,声音略微颤抖地说:“这婚十年前就该离了,没想到现在的法院这么好,法官还能到敬老院帮我开庭,谢谢法官,谢谢你们了!”庭审进养老院,让“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送去了司法便利服务,真正做到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吉林日报社出品策划:姜忠孝作者:徐秀叶编辑: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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