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缴费开始啦!
请于年12月20日之前
完成参保缴费。
年德清县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成年人为元/人·年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为元/人·年(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特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一、二级)和精神及智力残疾(三、四级)人员,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独生子女伤病残(三级及以上)本人及其父母等特殊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各级财政补助为元/人·年
请根据您的自身情况
做好以下参保缴费办理事项
/参保办理/
1.连续参保人员
村(社区)人员:年已参保,年继续参保人员,只需按时缴费,无需到村(社区)重新登记。
在校学生:持学校下发的《德清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告家长书》回执到就读学校参保登记。
2.首次参保人员
年新参保人员凭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在校学生:凭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资料到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3.中断后参保人员
年中断参保,年重新参保人员,凭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村(社区)进行续保登记。
在校学生:凭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资料到就读学校办理续保登记。
4.户籍变更人员
德清户籍迁出人员,请及时到村(社区)办理中断,浙江省范围内户籍迁入人员,需到原参保地办理参保中断后再到户籍迁入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5.外来人员新参保
外来人口持《浙江省居住证》至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非本县户籍的在校学生在就读学校办理参保手续,无需《浙江省居住证》。
6.高三毕业及转外就读学生
毕业后步入社会或转到县外就读且未在就读学校参保的学生凭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村(社区)进行续保登记;高校在校学生原则上由学校在学籍所在地参保。
7.退保人员
年已参保,年不参保人员,需到原参保村(社区)进行退保登记。
已缴纳年城乡居民医保保费需退保人员,请于年12月31日前到原参保镇(街道)进行退保登记。
/缴费方式/
方式一:社保卡批扣
通过社保卡签约批扣的参保居民,请及时检查签约社保卡金融账户余额,确保在12月20日前有足够的余额保证批扣缴费成功。批扣未成功的请及时到参保村(社区)、学校查明原因。
方式二:支付宝app缴费
支付宝缴费方式:支付宝首页输入“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或扫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