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办确定—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浙江20个市县入选。分别是:淳安县、岱山县、东阳市、江山市、缙云县、开化县、兰溪市、宁海市、平阳县、浦江县、青田县、三门县、溗泗县、泰顺县、桐乡市、温岭市、仙居县、象山县、新昌县、乐清县。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和靓丽名片,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根据中央文明办部署,全国文明城市3年评选1次,先要取得提名资格,再经过3年努力,才能参评全国文明城市。浙江20县市入围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意味着这些城市取得了参评全国文明城市“入场券”。
去年11月,中国文明网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浙江有13市县入选。分别是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德清县、慈溪市、嘉善县、海盐县、平湖市、安吉县、临海市、建德市、义乌市、嵊州市。中央文明办还对复查测评成绩靠前的33个全国文明城市(区)进行了通报表扬。其中,宁波、杭州、湖州、丽水、桐庐获得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