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闽清粉干”餐饮品牌,鼓励全民创业,闽清列支万元作为奖励金,拟设17家“闽清粉干”餐饮连锁店,即日起可报名。
黄辉枝摄
通告来了!全文如下↓↓↓
关于年扶持“闽清粉干”餐饮品牌
连锁店申请条件及验收标准的通告
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深挖闽清丰富的地方文化内涵,以“闽清粉干”为主打的闽清风味特色小吃连锁店作为载体,鼓励全民创业,推进乡村农文旅产业振兴。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我县列支万元作为年扶持闽清粉干餐饮品牌连锁店发展奖励金,年拟在福建省范围内开设17家“闽清粉干”餐饮连锁店,现将门店申请条件、程序及验收标准通告如下:
一、门店标准
旗舰店:给予每家店10万元奖补,闽清县城关区域1家,福建省内2家,选址省、市、县/区政府单位附近,景点街区,地级市及以上级别城市地铁站点、高铁站点、机场重要交通枢纽等优先,营业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标准店:给予每家店6万元奖补,全省地市、县/区范围6家,营业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
迷你店及档口:给予每家店3万元奖补,全省地市、县/区范围8家,营业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选址市、县/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景区、高铁站、机场、高速服务区、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
二、申请条件
1.门店在全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
2.门店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规定配套食品安全设施、安全应急设备、消防安全设施或设备;
3.门店已在经营或准备经营闽清特色风味小吃,接受品牌统一运营管理,遵守并执行“闽清粉干”品牌经营管理制度;
4.报名日期:即日起至年6月30日
5.入围名单公示:年7月10日
黄辉枝摄
三、申报程序
门店申请人领取填报申请材料,经由闽清县粉干餐饮品牌管理专班小组审查申请材料后统一公示入选名单,若相同条件下多家申请门店竞争旗舰店、标准店、迷你店及档口,则组织统一现场抽签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申报联系方式:
闽清县粉干协会,(黄先生),(黄女士)。
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