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关于明确近期疫情
防控措施的通告
(年第2号)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进一步加强我县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近期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境外来德返德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和2次核酸检测。即在入境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到德后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时间分别为到德后第7天和第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后,其共同生活者可免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对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等所在县(市、区)或设区市来德返德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和3次核酸检测。即到德后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对出现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来德返德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和3次核酸检测。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对省外其他来德返德人员,以及省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来德返德人员,由村(社区)核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并实施14天日常健康监测,并在到德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信息的,应立即引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五、上述所有来德返德人员均应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在“我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