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汪清县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作出的系统谋划部署为指引,积极响应省高院、州中院有关智慧法院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挖掘信息化建设对法院业务的辅助支撑潜力,运用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oboticProcessAutomation,RPA)数字化劳动力提升智能办案辅助能力,大大提升了法官团队工作的自动化及智能化水平,实现了审判执行、综合管理减负增效。8月,《RPA助力汪清县智慧法院转型升级》一文被《中国电子政务年鉴()》收录。
场景一“RPA”助力司法公开
以往司法公开工作中,存在大量人工重复的键鼠操作,如一次电子送达耗时约8分钟,送达或公开不成功还需重复点击再次操作,不但增加了工作量,也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围绕这一痛点,在文书笔录公开和电子送达方面,主动导入RPA数字化劳动力,法官只需准备好当天需要完成的案件列表,一键启动数字化劳动力,RPA机器人将自动对文书进行电子送达,后对案件文书进行精准公开,实现“一键OK”自动化。借助RPA,电子送达、文书公开、笔录公开,每百次案件操作可分别节约时间5.9小时、4.7小时、4.7小时,每百次案件操作可分别节约操作次数次、次、次。
场景二“RPA”助力执行工作以往执行工作中,执行法官需要频繁在系统间进行切换,手动进行键鼠录入、导出、上传等操作,这些操作不仅完成难度较低,而且消耗大量人力。围绕这一痛点,在立案文书制作、总对总查控自动定期查询、财产反馈表集中下载、传统查控节点自动填入工作中,主动导入RPA数字化劳动力,将分散的执行事务升级为“集约型事务”,由专门团队负责。专门团队只需启动RPA机器人,即可实现各项事务性工作自动化、高效化、有序化执行。运用RPA以来,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制作平均用时缩短47%,执行通知集约制作平均用时缩短61%,财产报查平均用时缩短60%。每百次执行通知文书制作、执行裁定书制作、财产报查可分别节约操作次数次、次、次,财产查看效率提升60%,财产查冻准确率接近%。
场景三“RPA”助力绩效考核以往法院绩效考核工作中存在大量表格下载,简易数据统计汇总计算等难度较低的重复性工作,十分耗费人力物力。围绕这一痛点,在审判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中,主动导入RPA数字化劳动力,审管办干警只需在单次键鼠操作导出全院办案量表格后,通过运行RPA自动进行操作,实现每位法官工作量表格的智能化、自动化生成,人工操作负担几乎降为0,工作耗时减少90%以上,法官办案效率提高11.2%。充分释放了人力资源,将4名干警从非审判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使其投入到更有价值的业务分析、决策支持、管理建议等智力型工作。RPA具备智能辅助能力强、执行成果见效快、运行环境安全可控的特点,不同于以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重”、开发“难”、见效“慢”、成本“高”,RPA建设部署轻、开发易、见效快、成本低,是目前解决操作负累最灵活、轻便、快捷、低成本的方式。下一步,汪清县法院将不断完善RPA功能,进一步延伸应用领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数字正义的新期待,推动法院智慧审判工作迈向崭新的台阶。
来源:汪清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