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控股集团旗下的地球卫士(桦甸)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拍卖阶段,机器设备二次拍卖价格达到了万元。机器设备于年至年陆续购进安装使用,企业进入破产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该批设备位于吉林市桦甸市渤海大街号。
据查,该企业曾用名为桦甸市信德纸业有限公司、桦甸地球卫士纸业有限公司、桦甸地球卫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3月27日,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对地球卫士(桦甸)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于年3月31日向地球卫士(桦甸)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送达了通知书。地球卫士(桦甸)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于年4月2日就该申请提出异议称,地球卫士(桦甸)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吉林圆方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欠款正在积极偿还,尚欠万元,并非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行万元借款主体是地球卫士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地球卫士(桦甸)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地球卫士(桦甸)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汪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万元,借款到期时间为年6月12日,该笔债务并非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拖欠社保费的数额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用的是最高标准进行估算,与实际数额不符。
地球卫士(桦甸)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已通过承债式股权转让方式引入资金,恢复生产,并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各项债务。截止到年1月末,已将拖欠的工人工资.64元全部补发完毕,并正常发放二月份工人工资.25元。年2月5日归还拖欠税款.53元。地球卫士(桦甸)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拥有多名员工,通过新股东的引入及配套资金的进入,已具备偿债及正常生产经营的能力,依法不应当被认定具备破产原因,应依法裁定不受理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破产清算申请。
经查,年12月27日,地球卫士(桦甸)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桦甸地球卫士纸业有限公司)与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借款协议,向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借款万元,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借款期间预计为12个月。年1月14日,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际向地球卫士(桦甸)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借款万元。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于年11月3日、年2月15日,向地球卫士(桦甸)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发出偿还借款催告函,偿还借款最后限期为年11月30日。地球卫士(桦甸)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函后至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
地球卫士(桦甸)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呈持续状态,且全部资产均已被法院查封,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另,破产清算并不影响该企业的重组。地球卫士(桦甸)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其抗辩主张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故其抗辩主张不能成立。遂裁定破产清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