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宝清县公布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紧密结合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聚焦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重拳出击,严厉查处涉老诈骗违法行为。现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系列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案情简介:

年12月28日,宝清县参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组织顾客80余人在公司所在地以电脑大屏幕播放视频、PPT文档的方式对其经营的电位温热治疗仪进行宣传,宣传中提到该产品具有排毒、养生等功能,其宣传的产品功能与《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的功能不一致,截至案发时商品未进行销售。

定性处罚:

宝清县参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其商品的性能、质量做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属于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的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并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本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决定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

此案件特点是当事人采取集中讲解的形式,结合多媒体对产品性能功能做虚假宣传,迷惑消费者,抓住消费者爱健康的心理鼓动消费者冲动消费。老年人要仔细查看标签说明书,选购适合自己身体状况的保健仪器,切勿听信不法商家的虚假夸大宣传,盲目购买,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

同时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要养成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凭证的习惯,当发现所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要主动告知家人,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依法主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占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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