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宝清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新增受理通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我县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新增受理工作于4月25日在各社区开展,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新增的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携带一卡通、户口本、户籍内成员身份证、住房证明、残疾证、婚姻证明、低保证或城市特困供养证明、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到租住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年4月25日起至年4月29日止。附:租赁住房补贴咨询电话(请在法定工作日进行咨询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宝清镇内补贴咨询五九七农场补贴受理预约八五二农场补贴受理预约宝清县住房综合服务中心年4月21日统筹:肖莹莹
责编:贾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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