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福建多地紧急行动!
又有多地发布禁令!
医院门诊关闭!
中医院病区
谢绝探视住院病人!
厦门思明区
小区、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
部分高速收费站交通管制!
福州闽清“十八坂”今年取消
明起,莆田湄洲岛封岛!
还有……
福州闽清
闽清“十八坂”今年取消
今天,海都群从闽清县获悉,因防控疫情需要,经闽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同意,坂东镇决定取消从正月十七(2月10日)开始的百年传统圩市“十八坂”。
据了解,闽清县坂东镇“十八坂”由来已久,自清末出现以来已有年历史。每年农历正月十七、十八、十九三天,闽清及周边各地的农民聚集在此,交流农产品,为开春的农活准备农资,逐渐形成了闻名福建省的以闹春、逛市、旅游为主题的商贸文化旅游节。
连江敖江镇
敖江镇温麻、温泉社区
实行封闭管理的通告
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进一步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决定对我镇温麻社区(正祥日照家林小区、盛世豪门小区、万星城住宅区及商业广场、时代广场小区)、温泉社区(德力城、东郡华府、华电蓝海苑、凯旋名苑、厦宫新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严控居民出行。
居民无重大紧急事项,原则上“人不动、车不动、不出门、不串门、不接触”,确需外出必须戴口罩。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凭票外出采购生活必需物资,返回时由管理人员将票收入回。单位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出入,特殊情况报社区同意后出入。
二、严控外来人员。
所有小区采取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通行。对所有进出人员、车辆逐一落实“五问四查三登记”:查从哪里来、是否去或经过湖北、温州,是否与湖北、温州籍人员接触、最近是否与发烧等病人接触、是否有发烧等症状,查身份证等基本信息、查交通工具(车辆、动车、航班等)、查返岗人员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健康情况证明,登记基本信息、登记房东信息、登记健康情况。
三、严控公共场所。
对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
四、严格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社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物业公司及出租房房主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居住、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因管控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严格重点管理。
近14天有外省特别是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或有与上述地区有接触史的入连人员,必须接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或物业公司联系、就诊,严禁自行就诊。
六、严格执行纪律。
各级干部、职工一律严格执行,率先垂范,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责。
七、本通告自年2月7日起施行,解除时间视疫情发展形势另行通知。
敖江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2月6日
泉州
泉州发布第10号通告!
中医院病区
谢绝探视住院病人!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第10号通告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为严格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诊疗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院人员必须戴口罩,自觉配合落实体温检测等措施。
二、中医院挂号、收费、候诊、就诊、检查、治疗、取药等区域,为避免人员聚集,必须进行分流管理。
三、中医院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住院病人只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谢绝人员探视。
四、除急诊外,倡导就医提早预约门诊,医院内滞留时间。
五、中医院除急诊外,停止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医学美容科、健康体检、胃镜室、气管镜室等门诊服务。属地指挥部可以自行决定,停止相关诊疗科室。
六、属地指挥部可以决定,个体诊所、门诊部、健康体检中心、医学美容机构停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实施,疫情解除时自然终止。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2月5日
泉港发布最新通告!
未经批准不出辖区!
平潭
最新
平潭发布禁令
2月5日起实行“七个一律”严管严控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区疫情防控工作,切断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实验区实际,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第8号公告。具体公告全文如下: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8号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区疫情防控工作,切断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实验区应对疫情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实行“七个一律”的严管严控措施。
一、疫情防控期间,非本省车辆、非本省户籍人员,一律严控进入平潭。人员进出必须测温并出示有效证件,拒不配合卡口、检查点交通检疫的人员,强制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二、实验区所有村(社区、居民小区)一律实施封闭式管理,倡导居民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外出必须佩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原则上每户每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员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尽量减少外出。
三、近14天内,从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返岚、来岚或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的,一律必须在来岚1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并自觉居家观察2周,每天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凡不主动报告、拒绝测温、擅自外出的,强制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四、严禁聚集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餐、聚会、棋牌等娱乐以及各类民俗活动等),凡组织聚集性活动以及提供聚集性活动场所的人员,一律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全部强制集中隔离观察,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片区、村(居)干部、落实防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辖区内聚集性活动的,按规定严肃问责。
五、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得收留或出租房屋给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来岚人员(已解除医学观察的除外),已收留或出租房屋的企业、房东必须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及社区报备,不主动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单位报告。出现上述症状仍进入公共场所或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所有公共场所必须要求出入人员、职工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且不听劝导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人员及事件。举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止。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2月5日
厦门思明区
厦门市思明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昨天连发6条通告
通告如下↓↓↓
第3号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要求,现将新抵厦人员健康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来(返)厦人员在厦有住所的,一律如实做好信息填报,并承诺报告的真实性。
二、凡是抵厦前14天内到过湖北等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至指定场所集中医学隔离14天,费用自理;在抵厦前14天内未到过湖北等重点疫区的人员,在1个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及所在单位报告,同时居家隔离14天,严格履行居家隔离的所有义务。
三、凡是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人员,一律到指定医学观察点进行诊疗。
四、凡是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滋事闹事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五、凡是隐匿行程或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思明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5日
第4号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要求,现将企业复工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用人单位须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健全完善防控实施方案,全面配合属地政府、街道、社区的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制度。
二、除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和涉及应急生产任务需要提前部分复工的企业外,其它企业一律不得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三、企业复工须符合以下条件:1.已经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企业防控工作组织机构。2.已经制订企业防控工作实施方案。3.企业员工名单、节后返厦员工名单及员工返厦前后的信息登记台账完整。4.设有相对独立的隔离场所。5.储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和员工防护用品。
四、湖北等重点疫区员工返厦要求:1.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通知目前仍在湖北等重点疫区的员工一律暂时不得返厦返岗,并将落实情况报告所在社区。2.对年1月23日后,曾在湖北等重点疫区居住、旅游、中转,目前已在厦的员工,一律实行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并按健康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到位,观察期未满的不得返岗。3.即日起,抵厦前14天内曾到过湖北等重点疫区的员工,抵厦后一律至指定场所集中隔离观察14天,费用自理。
五、近14天内由居住地外的县(市)返回的企业员工,一律须在抵厦后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的社区报告,并承诺报告的真实性。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体温、医学观察和随访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落实企业内部防控措施。1.员工返岗上班后14天是健康管理关键期,企业用人单位必须要求员工在“厦门百姓”APP上登记,并严格执行员工进出厂区和上下班前体温测量制度、每个班次员工上岗前健康教育提醒制度,严格登记每个班次、每个车间员工情况。2.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前,必须持续落实上述制度。3.企业新聘员工,必须详细核实其参加企业招聘面试时之前14天的身体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参照返厦返岗员工进行管理。
七、写字楼、办公楼、园区厂区实行封闭管理,进出人员一律检查有效证件、实施体温检测。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八、企业用人单位须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对防控不力者,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思明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5日
第5号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要求,现将湖北等重点疫区来(返)厦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年1月23日零时起,从湖北等重点疫区来(返)厦者或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全部纳入健康管理。
二、纳入健康管理的个人或家庭居家隔离14天,家庭张贴隔离标识牌,标明隔离期限,14天内禁止外出。
三、密切接触者的共同居住家属,除一人实施居家观察外,其他人员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
四、实施健康管理期间,每天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和社区干部入户2次测量体温和体检。
五、14天隔离期满后,符合解除隔离条件者,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隔离期满说明书。
六、对拒绝配合测温、体检或擅自外出者,由公安机关配合强制转移至定点场所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七、被隔离家庭成员均须戴口罩,分室居住,有需求者,由社区协助保障基本生活。
八、纳入健康管理人员有发热症状者,应第一时间拨打社区电话,由社区第一时间拨打送医院救治,并配合落实“四对一”措施。
九、纳入健康管理者若拒不配合,造成传染后果,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思明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5日
第6号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要求,现将居住小区、城中村、办公楼宇等区域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居住小区、城中村、办公楼宇等区域防控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承担服务区域防疫工作主体责任;无物业小区、城中村由属地社区承担防疫工作主体责任。
二、居住小区、城中村、办公楼宇等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谢绝所有外来人员、车辆来访;有多个出入口的,可视情况封闭部分出入口。有物业小区、办公楼宇等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实施封闭管理,无物业小区、城中村由所在街道、社区负责封闭管理。外来人员、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必须做好登记备案,并签署年1月23日后未到过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承诺书。
三、近14天内由居住地外的县(市)返回的人员,一律须在抵厦后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的社区报告,并承诺报告的真实性。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体温、医学观察和随访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居住小区、城中村、办公楼宇等区域须严格实施进出人员体温测量,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向社区报告或拨打等。
五、全体居民应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一律不串门、不参加3人以上集聚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餐、聚会、打牌等娱乐以及各类民俗活动),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与人群聚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备案。
六、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思明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5日
第7号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要求,现将出租房屋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所有者和出租人对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承租人,在春节期间离厦返乡且尚未返回的,必须逐人告知在疫情解除前不得提前返厦的要求,并将告知情况报告房屋所在社区。
二、出租房屋所有者和出租人严禁将房屋新出租给1月23日后曾旅居过湖北等重点疫区的人员,如新发现上述人员必须在1个小时内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报告。
三、出租房屋所有者和出租人必须切实履行对房屋承租人的登记义务,第一时间使用“厦门百姓”APP全面、详细登记承租人信息,并敦促承租人签订近期是否往返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承诺书,承诺书由房屋所有者和出租人保管备查。
四、出租房屋所有者、出租人或承租人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瞒报、漏报的,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思明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5日
第8号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要求,现将酒店住宿健康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各住宿单位对所有自年1月23日以来湖北等重点疫区来厦住店的客人实行摸排、报告及管理制度。
二、关于定点集中安置酒店管理。1.在酒店最前端唯一出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台,由入住酒店的医护人员对所有住店客人进行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并做好台账记录。2.采取分餐分食制,不安排围桌或自助餐。3.住店客人不得外出、串门、聚集。4.凡在厦门住满14天且没有症状的住店客人可以离开定点酒店,由定点酒店及所在社区开具相应说明,可持说明到非定点酒店入住。
三、非定点集中安置酒店管理。1.在酒店最前端唯一出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台,由酒店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对湖北等重点疫区来厦住店的客人进行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并记录好台账。2.采取分餐分食制,不安排围桌或自助餐。3.住店客人不得串门、聚集。4.对未持有“在厦门住满14天且没有症状说明”的湖北等重点疫区客人一律不得接收。
四、关于民宿管理。全区民宿一律不得接收福建省外人员入住。
五、关于体温异常者处置。1.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者,各酒店应立即拨打,由将体温异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对于密切接触者,由酒店登记汇总并立即报属地街道。3.对于经筛查确需留置进行医学观察者,通知将其接至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对于暂时无需留置进行医学观察者则继续在酒店观察,并减少与他人接触。
六、关于卫生消杀。1.各酒店必须加强卫生消杀工作,对湖北等重点疫区来厦的自驾车辆、行李进行消杀。2.对酒店公共区域进行定期消杀,根据使用频率,增加扶梯扶手、电梯控制面板、门把手等经常接触区域的消毒次数。3.每天至少清洁1次客房卫生间;公共区域洗手间水龙头、台盆、门拉手等区域每日消毒2次。
七、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思明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5日
明天8点起
湄洲岛客运航班将有大调整!
各位旅客: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攻坚阶段,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入”要求,根据湄洲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封闭式管理的指令精神,湄洲岛轮渡自年2月7日8:00起暂停所有进岛客运航班运营。出岛航班为每天9:00、16:00,出岛旅客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车渡船每天航班为湄洲至文甲8:00、10:00、14:00、16:00;文甲至湄洲8:30、10:30、14:30、16:30,车渡船只保障经管委会经贸招商局批准的民生物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环卫、殡葬等车辆以及经指挥部交通组核验的其它车辆的渡运服务。
以上航班安排,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疫情防控发展形势适时调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年2月6日
为配合疫情防控
按照各设区市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
对所辖区域高速公路收费站
陆续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截至2月6日15时!
全省高速公路最新路况汇总
出行请注意!
_
此外
自01月27日至02月06日18时
普通公路国省干线共发生8处交通管制
已解除2处,正封闭6处
其余国省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未发生异常情况
路况信息
6处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1
S宁德市柘荣县熊透村附近路段(熊透村往返泰顺县方向)因疫情管控需要,在浙江省泰顺县仕阳镇樟坑村(荣顺桥泰顺方桥头)由浙江省泰顺县仕阳镇樟坑村实行交通封闭,过往车辆可往G到福鼎汾水关进入浙江或往福鼎管阳经沈海复线进入浙江绕行。
2
S宁德市寿宁县大安乡后西溪村附近路段(寿宁县大安乡后西溪村往返浙江省庆元县方向)因疫情管控需要,在大安乡后西溪村由浙江省庆元县实行交通封闭,过往车辆可往G经寿宁犀溪进入浙江泰顺方向或往寿宁南阳上溧宁高速到犀溪进入浙江泰顺方向绕行。
3
S宁德市寿宁县下党乡杨溪头村附近路段(寿宁下党往返连江潘渡方向)因疫情管控需要,在下党乡杨溪头村由浙江省庆元县实行交通封闭,过往车辆可往G经寿宁犀溪进入浙江泰顺方向或往寿宁南阳方向的车辆上溧宁高速到犀溪进入浙江泰顺方向绕行。
4
G南平市政和县与屏南交界处(政和县往返屏南县方向)因疫情需要,屏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对该道路实行封闭交通管制,过往车辆可往宁上高速绕行。
5
G南平市松溪县茶平乡刘屯村附近路段(松溪县往返政和县方向)因疫情管控需要,松溪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对道路实行封闭交通管制(运输防疫物资开启绿色通道),预计恢复时间根据松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时间为准,过往车辆可往长深高速绕行。
5
G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茶桐岭附近路段(建阳区往返政和县方向)因疫情管控需要,建阳区漳墩镇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小组对道路实行封闭交通管制,预计恢复时间根据建阳区漳墩镇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小组发布时间为准,过往车辆可往宁上高速绕行。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