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营运和

的通知》黑交发号的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肃查处客运企业不履行提醒乘客扫码登记、不查验核酸报告,跨区域从事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对客运、出租经营者拒不执行防疫要求,纵容、唆使乘车人员逃避防疫检查,带来传播风险和造成疫情传染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惩处。

二、依法打击和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班线客运、包车(旅游)客运、巡游出租客运、网络预约出租客运、非法改装、拼装用于非法营运的车辆,特别是利用小轿车变相从事长途客运、农村客运以及城区内黑出租宰客的非法营运车辆。对查处的非法营运行为按照最高上线处罚,构成非法经营、危险驾驶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组织和个人利用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z/5396.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