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宝清县社会医疗保险局关于委托县农

参加宝清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们:

  为了方便您缴费,避免因忘记缴费而影响报销的情况发生,县医保局和县农行联合开展了代扣代缴业务,如果您已经缴纳完年的医保费,今年就不用到民生大厦二楼的医保大厅缴费,9月至11月末直接到县农行办理代扣代缴业务即可,具体通知如下:

  首先,您必须缴纳完年的医疗保险费才能办理代扣代缴业务。

1、如果您本人名下有农业银行卡,请您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农行任意一个网点登记代扣代缴的农行卡卡号。

2、如果您本人名下没有农行卡,县农行已经为您配制了一张免费的农行卡,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林业局西侧县农行城南分理处取卡。

3、凡是登计卡号的即视同同意批量扣收,我们会在您登记的卡内自动扣除年医保费(根据市局文件,年医保费收取标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均为元)

4、以后每年的医保费也将在这张卡里自动扣除,请您务必保证9月至11月银行扣费时卡内余额足够缴纳下一年的医保费,以免收缴不成功影响您报销药费。

5、如果现在您还没缴纳年医保费,暂时先不要去农业银行,需要先带医保证和银行卡(各银行卡均可,信用卡除外)到民生大厦二楼医保大厅补缴欠费后才能办理代扣代缴业务。

6、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仍然持医保证、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和银行卡到民生大厦二楼医保大厅缴费。

7、年低保户仍然由县民政局缴费,公益岗位仍然由县就业局缴费,宝清县在校学生仍然在学校统一缴费,所以,低保户、公益岗位人员和在校学生不需要到农业银行。

  特此通知,敬请大家互相转告!

农业银行各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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