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福州这些事业单位和个人

3月2日,福州市网站发布《关于福州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功集体和个人的公示》,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给予永泰县扶贫开发中心等3个集体、闽清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许小云等9名个人记功奖励,一起来看看!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榕人社综〔〕号)精神,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给予永泰县扶贫开发中心等3个集体、闽清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许小云等9名个人记功奖励(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3月2日至3月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书面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

福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室),邮政编码:,联系-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表彰与考核奖惩处(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室),邮政编码:,联系-

记功集体(3个)

1.永泰县扶贫开发中心

2.闽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原闽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3.连江县农业经济技术中心

记功个人(9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1.许小云闽清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池良杰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

3.杨洁闽侯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4.陈辉福清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5.沈元福州市晋安区寿山石开发保护管理中心、中国寿山石馆

6.林斯华福州市仓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7.姜川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律服务中心

8.黄见云鼓楼区城市基层党建服务中心

9.龚琪罗源县水电站库区移民中心

福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年3月2日

来源:福州市政府网站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qfhqj/3805.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