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行新安江模式,新一轮省内流域横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孙燕通讯员邵甜/文沈焕壮/摄

年,浙皖两省在淳安签订全国首份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协议。

一晃,十年。

今天(9月23日),在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开展十周年之际,“生态补偿共富大美”主题活动在杭州淳安举行,新一轮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及专题展览启动。

浙江是全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的“先行者”。年,浙江便开始探索实践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率先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生态补偿机制。

近年来,浙江积极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创新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等。

像淳安千岛湖的水质持续保持优良、出境断面水质保持Ⅰ类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千岛湖在全国61个重点湖泊中名列前茅,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安江模式”。

从新安江——千岛湖起步,浙江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完善。

在此基础上,浙江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创制性写入今年8月起实施的《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实践经验固化为法规条款。

目前,浙江省流域横向补偿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共有52对计51个市县签订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现全省八大水系主要干流全覆盖,流域共同保护与治理机制日益完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日益改善,并助推流域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今天,在该活动上还发布了新一轮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责任、优化指标、提高标准,推动形成责任清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

现场举行了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部分地区签约仪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和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政府、淳安县人民政府和建德市人民政府、开化县人民政府和常山县人民政府进行了电子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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