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未按要求完成三轮全员核酸采样的市民

广大市民群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为有效切断新冠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汪清县城区已完成三轮全员核酸检测,从采样数据看,仍有个别市民未按要求参加核酸采样。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未按要求完成三轮全员核酸采样的市民,要在3月15日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按照社区(村)安排进行核酸采样。

二、未按要求完成三轮全员核酸采样的市民,不得进入超市、医院、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内排查,对未按要求完成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从业人员,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

四、对无理由拒不参加全员核酸采样的市民,将采取隔离管控措施。

五、对未按要求完成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由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汪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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